“谢谢您,检察官!”检察院助迷途少年圆了大学梦

原标题:“谢谢您,检察官!”检察院助迷途少年圆了大学梦

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黎鑫 通讯员 谭玉芳 黄彩霞 长沙报道

“过几天我就要去大学报到了,非常感谢检察官姐姐给我的教育和鼓励,我一定认真学习,不辜负大家对我的期望!”近日,小明(化名)在收到江西省某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后,第一时间便向浏阳市检察院检察官许郁芳电话报喜。

2022年10月,许郁芳办理了一起刑事案件,当时正在读高三的小明,正是该案的犯罪嫌疑人。

审理案件时,许郁芳陷入了沉思。小明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误入歧途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,积极赔偿了被害人,取得了谅解,也没有违法犯罪前科,加之他又在读高三,马上要参加高考了,应该给他一次机会。

检察官通过深入小明就读的学校、居住地向老师、监护人以及被害人多方了解,小明在校在家表现良好,本着教育、感化、挽救和双向保护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,结合案件实际情况,2022年12月15日,浏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明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,并启动观护帮教、监督考察程序。

由于办案期间被依法羁押过一段时间,加上部分老师知道其犯罪情况,在监督考察期间,小明的心态不是很稳定,对学习和生活没什么信心,也很排斥跟大家沟通交流。对此,许郁芳经常联系小明的父亲,详细地了解小明的心理状况、学习情况及履行考察期间任务情况,并劝说小明的父亲一定要加强与小明的沟通交流,多给予正面引导和鼓励,帮他重树学习生活的信心。

高考后,许郁芳又多次联系小明和他父亲,根据其成绩研究及多方打听可报考的学校,并从有利于就业的方面为其提供了志愿填报参考建议,8月中旬,小明被江西某院校录取。

考察期已满,小明顺利通过监督考察。2023年8月25日,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对小明做出不起诉决定。

“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,我们始终坚持教育、感化、挽救的方针,坚持教育为主,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,用检察温情帮助罪错未成年人迷途知返,为其回归学校和社会铺路搭桥。”许郁芳表示。(肖依诺 黎鑫 谭玉芳 黄彩霞)